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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总医院食堂承包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JZB2024-188 更新时间:2024-11-13 浏览量: 61

项目概况

建宁县总医院食堂承包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4 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4-188

项目名称:食堂承包运营服务项目

最低限价(如有):120000/年(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服务年限

所属行业

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食堂承包运营服务项目

3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建宁县总医院

黄先生

0598- 3987386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闽财购[202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未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13日至202411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202

方式:转账或现金

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04 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1204 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标书款专户 

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

  号:35001647707052505226

邮箱:smhjzbdl@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宁县总医院

  地址: 建宁县濉溪镇将军路36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8- 3987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202

联系方式:小吴、小李 0598-8259969569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