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城区东侧、南侧、西侧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427]HJZB[GK]2022011-2)
二、项目名称:沙县城区东侧、南侧、西侧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427]HJZB[GK]2022011-2 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 | 175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427]HJZB[GK]2022011-2 包2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服务类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 2-1 | C130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沙县城区南侧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沙县城区南侧片区面积约10.4平方公里) | 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完成所有服务。 | 1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完成。 | 1750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黄腾飞 (包2) |
| 评审专家: | 黄舰,陈惠龙,蔡文华,吴焕贵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的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服务费收款账户: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账
号:3500 1647 7070 5250 52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427]HJZB[GK]2022011-2 包2 :21000元
收取对象: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江苏华新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响应招标文件特定资格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资格审查不合格。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上政府采购专用章进行合同公开,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三明市沙县区建国路10号
联系方式:0598-5822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沙县区长泰路与金沙路交叉口东南侧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
联系方式:0598-5698596、825996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李、小吴
电 话:0598-5698596、8259969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