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401]HJZB[DY]2024002
二、项目名称:三明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长征组歌》演出团队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上海歌剧院 |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 | 1,060,000.00元 | 三明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长征组歌》演出团队服务项目:106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三明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长征组歌》演出团队服务项目):
服务类(上海歌剧院)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长征组歌》演出团队服务项目 |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项 |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 1,06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鄢阿水 |
| 评审专家: | 吴彬 、 陈欣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中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账号:350016477070525052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三明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长征组歌》演出团队服务项目:1.54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上政府采购专用章进行合同公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三明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
地址:东新六路体育场西区一层
联系方式:0598-8606024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幢202室
联系方式:0598-8259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8-8259969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