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明溪县公安局委托,就2026年明溪县公安局民辅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JZB2026-015
二、项目名称:2026年明溪县公安局民辅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保险期限 | 预计投保人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2026年明溪县公安局民辅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 壹年 | 405人 (按实结算) | 22.105万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三、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③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供应商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总公司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和地点:从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售,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五、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下午14:45(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谈判时间:2026年2月9日下午14:45(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490号1楼开标室。
八、以上如有变更,[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smgzygcg.com:8000/#/home)、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smhjzb.com/)进行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九、采购人:明溪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河滨南路1201号
邮编: 365200
联系人:唐警官
联系电话:13276052907
十、代理机构: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幢202室
邮编:365000
电话:0598-8259969 5698596
传真:0598-8259959 5698596
电子信箱:smhjzbdl@163.com
联系人:小吴、小李
标书款及中标服务费专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
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35001647707052505226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