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三明支队士官公寓配套设施建设安装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明支队,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明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约492105.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警三明支队士官公寓配套设施建设安装工程的施工(晒衣场建设、走廊窗户、走廊隐形防护网、家电家具安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等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92105.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1日 08:00:00至 2020 年 07 月 29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幢202室,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0598-8259969)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8月10 日 17:3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电汇的方式交纳至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款单据请注明“HJZB2020-125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三明新泉支行
帐 号:3500 1647 1360 5250 2258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明支队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劲松路,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05964388,传真:/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幢202室,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smhjzbdl@163.com
电话:0598-8259969 传真:0598-8259959
联系人:小吴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