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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城市管理局的《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违法建筑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项目评估》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JZB2021-050 更新时间:2021-03-24 浏览量: 10

本公司受沙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违法建筑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项目评估》 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HJZB2021-050  

2.招标项目内容:《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违法建筑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项目评估》 采购项目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单价/

主要服务标准

招标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违法建筑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项目评估》 采购项目

一年

8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沙县城市管理局

肖女士

0598-5865809/5823970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即日起至202103 26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沙县金沙管委会大楼509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卫生监督所对面2

5.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备案等级一级)提供备案证明及查询网址。

3)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4投标人应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2021032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10329下午15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沙县金沙管委会大楼509室(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9.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200元,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10.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1.以上如有变更,[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smhjzb.com/)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2.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委会大楼509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卫生监督所对面2

邮编:365500

电话:0598-5698596   8259969  5668107(财务)

传真:0598-5698596   8259959 

电子信箱 :smhjzbdl@163.com

公司网址:www.smhjzb.com

联系人:小李  小吴

 

标书款及中标服务费专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                     

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                

  号:3500 1647 7070 5250 5226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