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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总医院县域中心机房方案设计及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JZB2019-126 更新时间:2019-10-29 浏览量: 11

尤溪县总医院县域中心机房方案设计及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受尤溪县总医院委托,本公司就尤溪县总医院县域中心机房方案设计及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JZB2019-126

   2、项目名称:尤溪县总医院县域中心机房方案设计及可行性报告编制

合同包

品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尤溪县总医院县域中心机房方案设计及可行性报告编制

1

6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尤溪县总医院

吴科长

18950965098

注: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即日起至2019110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沙县金沙管委会大楼509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202

5. 联 系 人: 小李    小吴

   联系电话: 0598-5698596   8259969   5668107(财务)

    真: 0598-5698596   8259959

    址:http://www.smhjzb.com     电子信箱:smhjzbdl@163.com

6.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20191119日下午15:00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19 11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202室)。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11.以上如有变更,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尤溪县]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标书款及服务费专户  (公司账户不接授私人账户转账)                   

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              

  号:35001647707052505226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