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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总医院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JZB2026-101 更新时间:2026-07-20 浏览量: 91

清流总医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清流县总医院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清流县总医院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HJZB2026-1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2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2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1年

182000.00

其它未列明行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从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在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售,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15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三元区乾龙新村411幢二层(汇鑫大厦正对面))。

8.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7月311530(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三元区乾龙新村411幢二层(汇鑫大厦正对面))。

9、采购人:清流总医院

 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人:小

联系电话:0598-8793969

10、代理机构: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元区乾龙新村411幢二层(汇鑫大厦正对面)

邮编: 365000

联系人: 小吴、小李

联系电话: 0598-8259969、5698596

电子信箱 smhjzbdl@163.com

 

标书款及中标服务费专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

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

  号:35001647707052505226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