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建宁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473,39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73,396.00元
磋商保证金: 4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B07000000-装修工程 |
建宁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2,473,396.00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2)磋商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磋商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含截止日期当月)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和社保缴纳单位的证明材料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宁县总工会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东山南路3号
联系方式:0598-3982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长泰路与金沙路交叉口东南侧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
联系方式:0598-8259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8-825996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