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三明市三元区下洋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5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6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台)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560,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明市三元区下洋医院
地址:三元区新市中路176号53栋
联系方式:13666967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长泰路与金沙路交叉口东南侧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
联系方式:0598-8259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8-825996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