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项,项目概况更正为: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指导各县(市、区)对照《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暂行办法和年度为民办实事工作核查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完成农污治理成效评估,同时开展常态化现场检查,2024及2025年需对已完成治理村庄开展成效评估工作,村庄总数约465个(2024年358个,2025年107个);145个“为民办实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开展现场检查指导,2024及2025年度“为民办实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核查;完成2024及2025年三明市辖区内农村疑似黑臭水体遥感卫片分析及开展市级现场抽查;协助抽查10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2、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三项,商务条件第1点,交货时间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7月底完成2024年疑似农村黑臭水体卫片分析及现场抽查,11月底提交2024年358个村庄污水治理成效评估、69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核查、30个村庄抽查情况反馈等成果;2025年6月底完成2025年疑似农村黑臭卫片分析及现场抽查,11月底提交2025年107个村庄污水治理成效评估、76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核查、70个村庄抽查情况反馈等成果。